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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从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大量新市民、青年人涌向城市,该省正不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迎接新市民安居乐业,缓解“居住之忧”。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范信芳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的定义,新市民主要是指城市非户籍常住人口,青年人为城市新落户的新就业大学生。这两类群体由于进入城市时间不长,特别是青年人刚就业,经济积累不足,短期内难以购买商品住房,同时市场上租赁住房,在户型、价格、租期、区位上,与新市民、青年人的要求不相匹配,住房问题比较突出。
为此,自2021年至2023年6月底,两年多的时间,江苏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9.02万套(间),基本建成19.03万套(间),已交付出租使用11.06万套(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取得了初步成效。
记者从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江苏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58万套,其中苏州、南京两个城市分别为20万套和15万套,占该省的60%。
会上,范信芳介绍了江苏省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上的主要举措。
首先是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江苏省政府文件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户型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同时对建设方式、支持政策、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为该省各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奠定了制度保障。
同时,江苏将组织各地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租赁住房需求,摸清存量土地、房屋资源的底数。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指导各市科学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将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等5个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作为工作重点。
此外,江苏将注重多渠道建设和筹集房源:一是利用存量非居住房屋改造;二是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支持产业园区利用生活服务设施配套用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