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普洱市生态司法保护取得实效,生态文明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普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为普洱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
8月14日,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8.15”全国生态日新闻发布会上,普洱中院发布,就环境资源审判和保护方面相关工作以及普洱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并宣读发布普洱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白皮书”。
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诉讼案件532件,审结514件。普洱法院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将生态保护理念融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中。通过司法监督,推动行政机关规范行使职权,确保行政机关全面、适当、及时履行生态保护的行政职责。注重引导民商事主体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妥善化解涉环境资源民事纠纷。积极探索将“补种复植”“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行为纳入被告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确保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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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专门与集中相结合“新模式”
普洱法院深入推进以专门化审判为核心的环境司法机制改革,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让案件审理提质增效,形成了以普洱中院刑三庭为“点”,思茅、澜沧、景谷三家基层法院为“线”,全市十家基层法院为“面”,“点线面”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门化新格局。
打造生态司法保护“新领地”
2022年3月9日挂牌成立全国首家“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聚焦人象和谐问题,搭建司法服务新平台,推动形成人象矛盾纠纷共建共治共享的源头化解机制。截至2023年7月,帮助1863户农户及时兑现449.93万元象损保险补偿款。
在总结提升“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之上,普洱中院打造出“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品牌,设立“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多元共治工作站,探索推进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多元共治新格局,推动生态司法理念在村寨落地生根,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展现环资审判队伍“新风貌”
一直以来,普洱中院将“系统推进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作为本院机关书记特色项目,着力打造“党建+环资审判”新模式,推动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同频共振的新局面。
普洱中院党组明确将党建引领环境资源审判服务水平提升列入重点工作进行统筹谋划,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在执法办案中,选派一批政治硬、素质高、专业强、敢担当的干警组建环资审判团队,通过“府院联动”开展联合强制执行,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织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之网。
协同共治奏响和谐共生“新乐章”
今年7月,思茅区法院思茅港法庭续写“人象和谐”后半篇文章,针对20多头野生亚洲象损毁芒果树给农户造成的损失进行诉前调解理赔,保险公司迅速兑付了理赔款项;江城县法院通过构建“法院+N”的象损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与保险公司协同诉前化解象损保险理赔5人次,向受损群众兑付60万余元保险补偿款……思茅区、江城县法院“人象和谐”工作得到走深走实。
近年来,普洱法院致力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主动走访森林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环保、检察等部门,听取意见建议、凝聚共识,以“茶法绿网”品牌下的8家多元共治工作站为平台,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通过联合宣传、专项行动等助推生态环境保护的治理成效,推动构建多元协同共治的环境治理格局,共护茶城碧水青山。
下一步,普洱法院将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体系化建设,持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擦亮“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品牌,持续写好“人象和谐”后半篇文章,做好多元解纷与诉源治理工作,坚持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以务实司法举措共同推进绿美云南建设,守护好普洱的生物多样性之美,奋力开创普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为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戴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