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如何认购基金?
上市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有两种认购方式:
(1)投资者可在深交所交易日,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上网认购基金份额。不可撤单,可多次申报,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份或1000份的整数倍,且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单位。
(2)投资者还可用其在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深圳开放式基金帐户通过基金管理人或银行等代销机构(具体代销机构名单参见各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营业网点认购基金份额,不可撤单,可多次认购。
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价格和费用如何确定?
上市开放式基金在募集时,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认购的价格与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认购的价格一致。下面分别说明两种发售渠道的认购价格和费用如何确定:
(1)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认购基金,必须按照份额进行认购,即投资者的认购申报以份额为单位。深交所挂牌价格为基金面值1元,投资者需缴纳的认购金额及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1+券商佣金比率)×认购份额
券商佣金=券商佣金比率×认购份额
其中,券商可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认购的佣金比率。
例:某投资者认购1万份基金单位,假设券商设定的佣金比率为1%,则投资者应交纳的认购金额及券商收取的佣金为:
认购金额=(1+1%)×10000=10100元
券商佣金=1%×10000=100元
(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认购基金,必须按照金额进行认购,即投资者的认购申报以元为单位。基金按面值1元发售,投资者应缴纳的认购手续费及可得到的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手续费=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其中,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
例:某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基金,假设管理人规定的认购费率为1%,则其认购手续费及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手续费=10000/(1+1%)×1%=99.01元
认购份额=10000/(1+1%)=9900.9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