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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消息,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温州市鹿城区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由鹿城区人民政府发放的人才住房券的申请及使用作出详细规定。
其中,细则显示,全职在鹿城区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同时符合相关的在职要求和住房条件的,可申请人才房票。
细则明确了补贴标准。A类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B、C、D、E、F1、F2、F3类人才分别给予16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人才房票补贴。
据悉,细则将于2023年9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