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8月23日,记者从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宁夏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针对严格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严格测算确定收费标准、切实改善市场环境、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
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材料费等费用。在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方面,意见明确了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范围,提出要合理确定安装收费,鼓励各地政府统一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验收等服务,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承担相关服务收费,或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完成。明确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取消燃气企业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
关于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意见按照“新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等新建住宅”和“非新建居民住宅”分别予以明确。提出新建住宅建筑区划红线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燃气表后至燃具前由燃气企业为排除安全隐患而开展的上门服务、安全检查、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成本,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再向居民收取燃气工程安装服务费。
关于工商业用户燃气工程安装费,意见明确,对于既有非居住建筑,鼓励各地政府根据工商业用户需求统一开展燃气改造工程,鼓励燃气企业按照用气量分等级实行一口价等方式确定安装费。
意见指出,将城镇非新建居民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授权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支持各地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居民分担”的成本共担方式,减轻用户负担。鼓励各地政府根据工商业用户需求统一开展燃气改造工程,减免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收费,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商户分担”的成本共担方式,减轻用户负担,提高用户安装积极性。鼓励燃气企业按照用气量分等级实行一口价、减免设计费和监理费、降低部分建安费和设备材料费等方式,全线下调安装工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