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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省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开展新市民建制工作,扩大新余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从2023年7月1日起,开展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简称“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