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企业的资产带来未来收益如现金流量或利润,而未来的自由现金流量或超额利润形成企业价值。从现金流量折现法和非正常收益折现法评估企业价值公式中我们可以得出企业价值、权益价值与企业税息前利润、净利润、账面资产和账面净资产之间的关系,价值与账面价值或收益的比值系数本质上仍是价值就是未来收益现值这一.原理的体现。
为评估被估价企业的价值,我们选定与被估价企业相类似的参照企业,这些参照企业-一般是上市公司,因为上司公司其发行的证券有市场价格,如果证券市场是强有效或半强有效的市场,则证券的市场价格反映证券价值,如普通股价格(市值)反映普通股股票的价值;优先股价格(市值)反映优先股股票价值;债券价格(市值)发映债券价值。这样我们很容易从市场上获得上市公司的证券价格,从而很方便计算出其价值系数。
通过比较影响被估价企业与参照企业价值系数的差异因素,对参照企业的价值系数进行修正,使之符合.被估价企业的实际状况,经修正后的价值系数可作为被估价企业的价值系数,与被估价企业账面价值或收益的乘积就推算出其被估价企业的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传统方法的优缺点:
从理论上讲,现金流量折现法测算出的结果比较精确,但测算过程相对较复杂;传统方法测算出的结果比较粗略,但测算过程相对简单一些。就它们的精确与粗略而言,在现实中可能并不完全如此。这是因为现金流量折现法从某种意义上讲要求“先知先觉”,具体需要做到3点:①后续开发经营期究竟多长要预测准确;②各项收入、支出在何时发生要预测准确;③各项收入、支出发生的金额要预测准确。由于存在着众多的未知因素和偶然因素会使预测偏离实际,准确预测是十分困难的。尽管如此,在实际估价中应尽量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在难以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传统方法。